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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皱了皱眉头道;“我还没有进去过这样高级的商场,平常买东西都是在超市里买,就不要去这里面了好不好?”
“不行,超市里的衣服太低档了,会被张皓笑话你的,你就不要这样固执了。”林珊紧紧的挽着秦歌的胳膊,好像她一松手秦歌就会跑了一样。
秦歌没有想到林珊真的会再来找自己扮她的男朋友,但自己已经把话说了出去,想要收回来是不可能了,当下只得跟着林珊走进来了白云大厦。一走进大厦里面,秦歌和林珊这对组合便立即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回头率,俊男美女,想让人不注目都难。
今天的林珊显然经过了一番打扮,上面是一件白色的吊带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超短裙,这套衣服将秦莹那凹凸的曲线展现无遗,衣服紧贴着雪峰完美的弧线急剧收缩,与腰部纤细美妙的曲线浑然一体,两条白净、修长的美腿裹着一双肉色的长筒丝袜,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高跟皮凉鞋,细细的鞋根将修长的身姿衬托得亭亭玉立、卓约动人。
秦歌则还是还是一身地摊货,上面是一件粉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三十多块钱买的大短裤,,看起来就如同一个刚从乡下来的小男孩一般。和林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给那些正在购物的人在视觉上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尤其这个美女看起来还对这个男孩极为亲昵,不时的冲着他狂抛媚眼,这令得商场里面的那些男人都在责怪着他们的父母;要是自己的父母也给自己这样一张脸,这个美女挽的不就是自己的手了?
秦歌知道这些人把自己当成了小白脸,虽然他现在有钱了,但他还是是想低调一点,这才跟以前一样穿得这样随便的,没有想到跟美女走在一起会产生这么大的反应。顿时觉得自己穿一身这样的衣服去见假丈母娘还真是随便了一点,也就没有反对林珊给他买衣服了。
林珊似乎没有感觉到那些人的注意,依然紧紧的挽着秦歌的手臂,就好像是在故意的秀恩爱一样,而且还用她的那两座山峰在秦歌的胳膊上摩擦着。她的这一举动使得对他们两个行注目礼的人越来越多了。两人从商场的一楼转到二楼,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但秦歌却感觉仿佛过去了半个世纪一样,他没有想到林珊竟然会这样开放,她现在的举止就跟大街上的那些小太妹也差不了多少。
林珊本来就很喜欢秦歌,因此,也就很享受跟秦歌在一起的感觉,她本来不想跟母亲摊牌的,但张皓把她逼到了绝路上,而母亲的态度又是那样的暧昧,只说要自己先把男朋友带回去看一下再说,也许,自己跟秦歌就只有这一次的缘分了!她深深地知道,只要母亲中意张皓,自己就是反对也没有用,说不定还会把秦歌给害了。
张皓的底细林珊很清楚,张皓自己就有五级的武功,他爷爷则是一个八级高手,在京城里都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秦歌是绝对斗不过张家的。她一边依偎秦歌慢慢的走着一边看着那些衣服,这时,她在一排高档西服前停了下来,她转过头来上下打量了一眼秦歌,然后就挑选起衣服来,不一会就把挑选好的几件衣服放在一边,看着旁边的服务员道;这几件衣服让我老公试一下行不行?
那个导购员微笑着道;“可以,我们这里的衣服都是可以试穿的,而且一个星期以内只要没有损坏还可以包退包换,你老公真帅,比那些什么天王巨星都还要帅多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帅的男人。”
“那是,我也觉得我老公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不论是哪一方面我老公比那些什么天王巨星要强多了”。林珊咯咯的笑着。她一边笑着一边将衣服和皮鞋递给秦歌道;“老公,先去试一下这一套吧。”
“你既然一定要给我买,我就去试一下好了。”秦歌见林珊这样认真,也不忍心扫了她的兴,而且穿得太简单了也确实会丢林珊的脸,他毫不在乎别人是不是会把他当做吃软饭的,若无其事的拿着衣服和林珊刚才买的皮鞋进了试衣间。
看着秦歌走进了试衣间,林珊不由的浮想联翩;“也许自己是最后一次跟秦歌在一起玩了,今天一定要好好的跟他玩一次,这个小男人可以说是自己的初恋,如果就这样分开的话,以后肯定会后悔的!
不一会秦歌就推开试衣间的门走了出来,上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皮鞋,比才进去的时候要帅多了。
“太帅了!”林珊笑吟吟的走了过去,她还真没有想到秦歌换了一套衣服会有这么大的效果,眼前的秦歌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成熟,不过还是显得稚嫩了一点。不过这套衣服就像是为秦歌量身定制的,秦歌虽然有点瘦,但体重和身高却是完美的比例,穿上这套衣服之后,整个人仿佛完全换了一个样,既显得精神而又多了一点冷酷的气质,那些正在选购衣服的顾客和旁边的那些服务员,看到从试衣间走出来的秦歌都愣住了,一个个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的望着秦歌,眼前这个帅哥真的就是刚才那个被自己在心里狠狠的数落了一番的像个小土鳖似的乡巴佬吗?现在看着怎么就不像了呢?不会是有魔术师在这里上演大变活人的魔术吧?
高翔是变化还真不小,不但外表看去要英俊了不少,而且还比以前要要成熟多了,都说佛像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还真不是盖的,现在的秦歌比穿着地摊货和拖鞋的秦歌还真是不可同日而语。林珊点了点头笑着道;穿上这套衣服要精神多了,现在可以去见我妈了。说完以后看着那个服务员道;“服务员,多少钱?”
那个个导购小姐微笑着道;“西服八千元,皮鞋伍佰元,领带120员,一共是八千六百二十元。”她听到林珊的话,才如梦初醒般的把目光从秦歌的身上转移开来,心中赞叹了一声道;“你男朋友本来就很帅,现在更是帅呆了,要是我有这样的帅哥做男朋友,就是把家里的钱都给他我也愿意!她的目光又在秦歌的身上扫了一遍之后才报上了价格。
秦歌皱了皱眉头道;“我还没有进去过这样高级的商场,平常买东西都是在超市里买,就不要去这里面了好不好?”
“不行,超市里的衣服太低档了,会被张皓笑话你的,你就不要这样固执了。”林珊紧紧的挽着秦歌的胳膊,好像她一松手秦歌就会跑了一样。
秦歌没有想到林珊真的会再来找自己扮她的男朋友,但自己已经把话说了出去,想要收回来是不可能了,当下只得跟着林珊走进来了白云大厦。一走进大厦里面,秦歌和林珊这对组合便立即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回头率,俊男美女,想让人不注目都难。
今天的林珊显然经过了一番打扮,上面是一件白色的吊带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超短裙,这套衣服将秦莹那凹凸的曲线展现无遗,衣服紧贴着雪峰完美的弧线急剧收缩,与腰部纤细美妙的曲线浑然一体,两条白净、修长的美腿裹着一双肉色的长筒丝袜,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高跟皮凉鞋,细细的鞋根将修长的身姿衬托得亭亭玉立、卓约动人。
秦歌则还是还是一身地摊货,上面是一件粉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三十多块钱买的大短裤,,看起来就如同一个刚从乡下来的小男孩一般。和林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给那些正在购物的人在视觉上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尤其这个美女看起来还对这个男孩极为亲昵,不时的冲着他狂抛媚眼,这令得商场里面的那些男人都在责怪着他们的父母;要是自己的父母也给自己这样一张脸,这个美女挽的不就是自己的手了?
秦歌知道这些人把自己当成了小白脸,虽然他现在有钱了,但他还是是想低调一点,这才跟以前一样穿得这样随便的,没有想到跟美女走在一起会产生这么大的反应。顿时觉得自己穿一身这样的衣服去见假丈母娘还真是随便了一点,也就没有反对林珊给他买衣服了。
林珊似乎没有感觉到那些人的注意,依然紧紧的挽着秦歌的手臂,就好像是在故意的秀恩爱一样,而且还用她的那两座山峰在秦歌的胳膊上摩擦着。她的这一举动使得对他们两个行注目礼的人越来越多了。两人从商场的一楼转到二楼,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但秦歌却感觉仿佛过去了半个世纪一样,他没有想到林珊竟然会这样开放,她现在的举止就跟大街上的那些小太妹也差不了多少。
林珊本来就很喜欢秦歌,因此,也就很享受跟秦歌在一起的感觉,她本来不想跟母亲摊牌的,但张皓把她逼到了绝路上,而母亲的态度又是那样的暧昧,只说要自己先把男朋友带回去看一下再说,也许,自己跟秦歌就只有这一次的缘分了!她深深地知道,只要母亲中意张皓,自己就是反对也没有用,说不定还会把秦歌给害了。
张皓的底细林珊很清楚,张皓自己就有五级的武功,他爷爷则是一个八级高手,在京城里都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秦歌是绝对斗不过张家的。她一边依偎秦歌慢慢的走着一边看着那些衣服,这时,她在一排高档西服前停了下来,她转过头来上下打量了一眼秦歌,然后就挑选起衣服来,不一会就把挑选好的几件衣服放在一边,看着旁边的服务员道;这几件衣服让我老公试一下行不行?
那个导购员微笑着道;“可以,我们这里的衣服都是可以试穿的,而且一个星期以内只要没有损坏还可以包退包换,你老公真帅,比那些什么天王巨星都还要帅多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帅的男人。”
“那是,我也觉得我老公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不论是哪一方面我老公比那些什么天王巨星要强多了”。林珊咯咯的笑着。她一边笑着一边将衣服和皮鞋递给秦歌道;“老公,先去试一下这一套吧。”
“你既然一定要给我买,我就去试一下好了。”秦歌见林珊这样认真,也不忍心扫了她的兴,而且穿得太简单了也确实会丢林珊的脸,他毫不在乎别人是不是会把他当做吃软饭的,若无其事的拿着衣服和林珊刚才买的皮鞋进了试衣间。
看着秦歌走进了试衣间,林珊不由的浮想联翩;“也许自己是最后一次跟秦歌在一起玩了,今天一定要好好的跟他玩一次,这个小男人可以说是自己的初恋,如果就这样分开的话,以后肯定会后悔的!
不一会秦歌就推开试衣间的门走了出来,上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皮鞋,比才进去的时候要帅多了。
“太帅了!”林珊笑吟吟的走了过去,她还真没有想到秦歌换了一套衣服会有这么大的效果,眼前的秦歌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成熟,不过还是显得稚嫩了一点。不过这套衣服就像是为秦歌量身定制的,秦歌虽然有点瘦,但体重和身高却是完美的比例,穿上这套衣服之后,整个人仿佛完全换了一个样,既显得精神而又多了一点冷酷的气质,那些正在选购衣服的顾客和旁边的那些服务员,看到从试衣间走出来的秦歌都愣住了,一个个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的望着秦歌,眼前这个帅哥真的就是刚才那个被自己在心里狠狠的数落了一番的像个小土鳖似的乡巴佬吗?现在看着怎么就不像了呢?不会是有魔术师在这里上演大变活人的魔术吧?
高翔是变化还真不小,不但外表看去要英俊了不少,而且还比以前要要成熟多了,都说佛像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还真不是盖的,现在的秦歌比穿着地摊货和拖鞋的秦歌还真是不可同日而语。林珊点了点头笑着道;穿上这套衣服要精神多了,现在可以去见我妈了。说完以后看着那个服务员道;“服务员,多少钱?”
那个个导购小姐微笑着道;“西服八千元,皮鞋伍佰元,领带120员,一共是八千六百二十元。”她听到林珊的话,才如梦初醒般的把目光从秦歌的身上转移开来,心中赞叹了一声道;“你男朋友本来就很帅,现在更是帅呆了,要是我有这样的帅哥做男朋友,就是把家里的钱都给他我也愿意!她的目光又在秦歌的身上扫了一遍之后才报上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