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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内就失去了呢?
难道生命中的一切都这么的不堪一击吗?
那么强悍卑鄙的梅晓楠怎么会这么的轻易就能死去?
她的出现难道就是为了摧毁她的生活吗?
这个世界的规则要不要这么的因果分明啊,一个冲动,人生就被改写,一切都没抹杀,从此将被作为一个耻辱的印记,被那些曾经爱着她的人心痛?
前一秒还是一个模范的问心无愧、让人羡慕的模范军人,模范公民,后一秒就成为了一个——
杀人犯?
我?
是的,是我!
桑红脸上的血已经凝固了,束缚她的皮肤紧绷着,身上的迷彩服已经湿透了,板结着的暗色的血腥块儿,地上的血已经开始小溪一样地蔓延着,一个人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液呢?
桑红盯着梅晓楠不断僵硬的尸体,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是,一种奇特的清醒已经开始萌生,正在努力地把无意识的惊恐和绝望压下去,等到她完全清醒时,她觉得自己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站起来,拨打警局电话,跟警察说明一切,洗刷耻辱,承担后果。
她所受过的教育,让她无可逃避地想到了这些。
她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至少,要回去见那些亲人一面,和和气气地道别好了,反正明天一切都会糟糕得不可收拾,多了这条罪名,正好可以什么都不再幻想。
她累了,真的累了,努力地去抓那些抓不到的幸福,现在终于可以被迫地放弃了,不过,对宋书煜来说,不知道他会恨她还是感激她,感激应该是不可能的吧,杀死了他的旧爱,同时也杀死了他的新欢,估计他会很痛苦吧?
他会后悔吗?
他会继续失眠下去吧?
这一切都不再重要,她已经付出了所有的代价来捍卫她可笑可悲的爱情,以后的生命都是赎罪的过程,不会再有属于她的任何乐趣了!
她在努力地想,她的一生是被宋书煜毁了呢,还是被自己给毁了?
没有那恐怖的嫉妒和爱,会有这样可怜凄惨的桑红吗?
她忽然想到童年的时候,自由自在地游荡在大缸山上,游荡在底层那些简陋的店铺和赌场里。
——那时候,她是多么的自由自在,她曾经为自己被宋书煜拔高的理想和见识而骄傲,为自己幻想开一个小赌场的理想而羞愧不已,可是现在,她明白了,她这辈子,在遇到宋书煜之前,在她还没有被爱情绑架——那个时候的她,才是最自由的她,才是活得最真实最有滋有味的桑红。
现在,自由将要失去,生命也将结束——最重要的是要去给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给她提供过一条染色体的男人捐献骨髓,感谢他给了她生命,虽然这生命太短暂了一些。
要回老家去见见双亲,希望妈妈不要被自己的罪名吓死,那她的罪过可太大了。
谁说过儿女都是讨债鬼呢,那她对妈妈来说,真的是个太残酷的存在了。
要去见见外公,谢谢他对她的呵护,如果还有时间的话。
宋书煜,见吗?
秦洛水,见吗?
还是不见好了,他们那样的男人,相信这件事很快就会知道的。
原来人临死之前,最挂念的还是一直都被自己忽视着的血亲,那些你认为给你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男人,在生命将要结束之前,都是可有可无的。
她无论多么地努力地灿烂过,留在他们记忆里的也不过是短短的一声叹息罢了!
现在——去哪里?
桑红镇定地问自己。
医院!
虽然宋书煜昨天只是和她说过一次那个医院的名字和病房的位置,以及主治医生的名字,她也不过是看了那张名片一眼,可是她依然很清楚地记得所有的准确信息。
时间很紧,她要争分夺秒地做这些事情。
桑红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知道这样出去,不出大门口,就会被抓住。
她站起身,看看梅晓楠的尸体,看看自己的双手,她为自己的冲动悔恨得要死——这样的一个恶心人的女人,怎么就能硬是毁了她呢?
她环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轻易就找到了向南的那处卧室,抓了床上的床罩,她抖了抖看看足够大,走出来,把梅晓楠的身体盖住。
卧室旁边是个很大的衣帽间,梅晓楠是个奢侈的女人,那么大的衣柜,很多的新衣服都连标签都没有拆开,就那么挂着。
桑红挑了两件实用的衣服,拿到了卫生间,快速地收拾好身上的狼狈痕迹,把自己弄得干净能见人。
临出门的时候,她看到梅晓楠的包包——她晚一些被人发现,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多些时间?
逃犯?逃犯就逃犯吧,她有事情要做。
桑红从梅晓楠的包包里取出了房门钥匙和车子钥匙,开她的车子出去好了,不然,她的车子停在外边,很容易就会让人知道她在家。
桑红顺手拿起挂在门边的衣帽架上的一个漂亮的帽子,看看样式,和她的衣服还算搭配,希望保安能把自己当成她就好了。
小区的保安系统并不严谨,这和这里的入住率有关,桑红有些庆幸,不过,她也清楚地知道,梅晓楠这样醒目的女人,不被保安记住,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算了,真的到大门口被拦住,再想办法好了。
桑红用钥匙反锁好房门,然后观察了周围的动静,把帽檐往下压了压,然后就打算走向梅晓楠的车。
还不到晚上十点,外边寂然无声,紧挨着的几家邻居家的灯都亮着,桑红的心砰砰狂跳,肾上腺激素在飞快地增长,她发觉自己的脚钉在地上一样,几乎不能动弹。
之内就失去了呢?
难道生命中的一切都这么的不堪一击吗?
那么强悍卑鄙的梅晓楠怎么会这么的轻易就能死去?
她的出现难道就是为了摧毁她的生活吗?
这个世界的规则要不要这么的因果分明啊,一个冲动,人生就被改写,一切都没抹杀,从此将被作为一个耻辱的印记,被那些曾经爱着她的人心痛?
前一秒还是一个模范的问心无愧、让人羡慕的模范军人,模范公民,后一秒就成为了一个——
杀人犯?
我?
是的,是我!
桑红脸上的血已经凝固了,束缚她的皮肤紧绷着,身上的迷彩服已经湿透了,板结着的暗色的血腥块儿,地上的血已经开始小溪一样地蔓延着,一个人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液呢?
桑红盯着梅晓楠不断僵硬的尸体,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是,一种奇特的清醒已经开始萌生,正在努力地把无意识的惊恐和绝望压下去,等到她完全清醒时,她觉得自己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站起来,拨打警局电话,跟警察说明一切,洗刷耻辱,承担后果。
她所受过的教育,让她无可逃避地想到了这些。
她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至少,要回去见那些亲人一面,和和气气地道别好了,反正明天一切都会糟糕得不可收拾,多了这条罪名,正好可以什么都不再幻想。
她累了,真的累了,努力地去抓那些抓不到的幸福,现在终于可以被迫地放弃了,不过,对宋书煜来说,不知道他会恨她还是感激她,感激应该是不可能的吧,杀死了他的旧爱,同时也杀死了他的新欢,估计他会很痛苦吧?
他会后悔吗?
他会继续失眠下去吧?
这一切都不再重要,她已经付出了所有的代价来捍卫她可笑可悲的爱情,以后的生命都是赎罪的过程,不会再有属于她的任何乐趣了!
她在努力地想,她的一生是被宋书煜毁了呢,还是被自己给毁了?
没有那恐怖的嫉妒和爱,会有这样可怜凄惨的桑红吗?
她忽然想到童年的时候,自由自在地游荡在大缸山上,游荡在底层那些简陋的店铺和赌场里。
——那时候,她是多么的自由自在,她曾经为自己被宋书煜拔高的理想和见识而骄傲,为自己幻想开一个小赌场的理想而羞愧不已,可是现在,她明白了,她这辈子,在遇到宋书煜之前,在她还没有被爱情绑架——那个时候的她,才是最自由的她,才是活得最真实最有滋有味的桑红。
现在,自由将要失去,生命也将结束——最重要的是要去给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给她提供过一条染色体的男人捐献骨髓,感谢他给了她生命,虽然这生命太短暂了一些。
要回老家去见见双亲,希望妈妈不要被自己的罪名吓死,那她的罪过可太大了。
谁说过儿女都是讨债鬼呢,那她对妈妈来说,真的是个太残酷的存在了。
要去见见外公,谢谢他对她的呵护,如果还有时间的话。
宋书煜,见吗?
秦洛水,见吗?
还是不见好了,他们那样的男人,相信这件事很快就会知道的。
原来人临死之前,最挂念的还是一直都被自己忽视着的血亲,那些你认为给你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男人,在生命将要结束之前,都是可有可无的。
她无论多么地努力地灿烂过,留在他们记忆里的也不过是短短的一声叹息罢了!
现在——去哪里?
桑红镇定地问自己。
医院!
虽然宋书煜昨天只是和她说过一次那个医院的名字和病房的位置,以及主治医生的名字,她也不过是看了那张名片一眼,可是她依然很清楚地记得所有的准确信息。
时间很紧,她要争分夺秒地做这些事情。
桑红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知道这样出去,不出大门口,就会被抓住。
她站起身,看看梅晓楠的尸体,看看自己的双手,她为自己的冲动悔恨得要死——这样的一个恶心人的女人,怎么就能硬是毁了她呢?
她环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轻易就找到了向南的那处卧室,抓了床上的床罩,她抖了抖看看足够大,走出来,把梅晓楠的身体盖住。
卧室旁边是个很大的衣帽间,梅晓楠是个奢侈的女人,那么大的衣柜,很多的新衣服都连标签都没有拆开,就那么挂着。
桑红挑了两件实用的衣服,拿到了卫生间,快速地收拾好身上的狼狈痕迹,把自己弄得干净能见人。
临出门的时候,她看到梅晓楠的包包——她晚一些被人发现,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多些时间?
逃犯?逃犯就逃犯吧,她有事情要做。
桑红从梅晓楠的包包里取出了房门钥匙和车子钥匙,开她的车子出去好了,不然,她的车子停在外边,很容易就会让人知道她在家。
桑红顺手拿起挂在门边的衣帽架上的一个漂亮的帽子,看看样式,和她的衣服还算搭配,希望保安能把自己当成她就好了。
小区的保安系统并不严谨,这和这里的入住率有关,桑红有些庆幸,不过,她也清楚地知道,梅晓楠这样醒目的女人,不被保安记住,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算了,真的到大门口被拦住,再想办法好了。
桑红用钥匙反锁好房门,然后观察了周围的动静,把帽檐往下压了压,然后就打算走向梅晓楠的车。
还不到晚上十点,外边寂然无声,紧挨着的几家邻居家的灯都亮着,桑红的心砰砰狂跳,肾上腺激素在飞快地增长,她发觉自己的脚钉在地上一样,几乎不能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