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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歌身前挥舞着爪子,叽叽喳喳不停乱叫着,发泄自己的不满。
李剑歌不甚在意地笑了笑,抓起一根鸭腿,朝它扔了过去。
金猱立刻稳稳抓.住,也不再乱叫,怒容一转,咧了咧嘴,便闷头开啃起来。
跟着李剑歌之前,它原本的食谱里边,可没有鸭腿这种食物,一般只吃野果和虎脑,而跟李剑歌在一起后,当然不会总有虎脑给它吃。
于是,它也就渐渐学会了吃人类的食物,并且,还越来越享受,如今,已和李剑歌差不多,变得无荤腥不欢了。
接下来,李剑歌与金猱只顾吃喝,而程灵素则埋头不语,雅间内的氛围便陡然变得安静下来。
李剑歌与金猱都吃得很快,没过多久时间,满桌的美酒佳肴便尽入了这一人一兽的肚子。
弹了弹程灵素的后脑,待她抬起头后,李剑歌笑道:“素素,吃完该出去了。”
程灵素双颊红通通得如同个大苹果,怯怯地应了一声,然后从他怀里爬了出来,然后开始整理自己凌.乱的秀发与衣物。
如来时一般,金猱也拍着肚皮,钻进了他衣服内,随即,李剑歌便携着程灵素走出了雅间。
下楼前,李剑歌瞥了更深处的几个包间一眼,那些南山剑宗的弟子们,正在其中。
待结完账,走出酒肆之时,已是日上三竿,烈阳高照,正当晌午。
两人并未急着回客栈,而是顺着人流,开始在城内闲逛。
此举,一是为了熟悉下环境,毕竟之后还要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二也是为了带着程灵素一起散散心。
不得不,贺阳城无愧于南山郡治,千年名城的身份,着实不凡,人来人往,比肩接踵。
可谓李剑歌穿越而来,所见到的最繁华的城市,比之神雕世界的襄阳也要稍胜三分,那襄阳总归是军事前线,与安定了许久就贺阳城难以相较。
当然,所谓繁华,也只是在当世比较,若谈规模,与李剑歌前世的那些现代都市,也没得比,只是有其独特的中古风味罢了。
因而李剑歌对此见怪不怪,只是有些赞叹,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过,程灵素却又不同,她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繁华的城镇。
终究是少女心性,很快也就摆脱了之前的羞涩,瞪大了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四周,嘴里啧啧称奇。
见她这么快恢复了正常的状态,李剑歌自然乐见其成,当即便握着她的手腕,在四处游赏起来,不时驻足,若看到摊贩,便买些零食与她。
程灵素显得十分高兴,尽情地投入了进去,表现得与李剑歌前世那些沉湎于恋情的少女,并无什么两样。
只是,这可憋坏了躲在李剑歌袍服内的金猱,它听到外界动静,好奇得不行。
金猱抓耳挠腮,躁动不安,非常想要跑出来见识热闹。
但却被李剑歌无情镇.压,每次想要冒头,都被他给摁了回去,金猱尝试好几次后,尽是徒劳无功。
就在李剑歌一边陪着程灵素闲逛,一边与金猱暗地里不停斗争的时候,人群却忽地涌动起来,跟着,传来阵阵喧闹嘈杂之声。
只听有人大声喊道:“快些,走快,前边在比武呢,听是有人挑战‘狂风公子’袁天晨。”
人群如长龙般向城南涌去,李剑歌原本拉着程灵素,躲在一旁,不动如山。
听到这句叫喊后,心头一动,与程灵素对视了一眼,道:“素素,想不想去凑凑热闹?”
刚才的游玩,让程灵素.脸兴奋得通红,此刻也起了兴致,用力地头,回道:“好啊,李大哥,我们去看看吧。”
李剑歌洒然一笑,当即把她放在身前,随着人流,也赶了过去。
大概是因为那贺阳武会的原因,这城内聚集了不少武林中人,各个身高体壮,携刀带剑,都在往城南挤。
不过,在遇到李剑歌后,人流便不由自主地让开了条通道,仿佛被一股无形之力拨开的河水,故而两人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贺水的支流贯穿了贺阳城南,在支流两岸,便是城内最为繁华的中心地带。
水面上有许多花船,此刻尽管还未开张,两岸却也已是脂粉飘香。
李剑歌带着程灵素到达时,附近早就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
而中心地带,众人围观的目标,便是一艘花船,花船长约四五丈,船头,一名健硕的男子,正抱剑伫立。
不一会,从船舱中,又走出来一个青年,生得剑眉星目,倒着实俊俏,腰间也同样挂着一柄长剑,推门而出后,懒洋洋的望向了船头的男子。
在周围人群的热切的谈论中,李剑歌很快知道了他们的名字,那从花船中走出来的,正是所谓的“狂风公子”袁天晨。
船头抱剑的男子,则名叫柳义卿,外号“多情剑”,两人皆是这越州武林青年一代中的佼佼者。
此番,却是因为争夺一个叫做姬蕊的花船名妓,从而起了冲突,正要决斗。
(这一章是补昨天欠的。)
剑歌身前挥舞着爪子,叽叽喳喳不停乱叫着,发泄自己的不满。
李剑歌不甚在意地笑了笑,抓起一根鸭腿,朝它扔了过去。
金猱立刻稳稳抓.住,也不再乱叫,怒容一转,咧了咧嘴,便闷头开啃起来。
跟着李剑歌之前,它原本的食谱里边,可没有鸭腿这种食物,一般只吃野果和虎脑,而跟李剑歌在一起后,当然不会总有虎脑给它吃。
于是,它也就渐渐学会了吃人类的食物,并且,还越来越享受,如今,已和李剑歌差不多,变得无荤腥不欢了。
接下来,李剑歌与金猱只顾吃喝,而程灵素则埋头不语,雅间内的氛围便陡然变得安静下来。
李剑歌与金猱都吃得很快,没过多久时间,满桌的美酒佳肴便尽入了这一人一兽的肚子。
弹了弹程灵素的后脑,待她抬起头后,李剑歌笑道:“素素,吃完该出去了。”
程灵素双颊红通通得如同个大苹果,怯怯地应了一声,然后从他怀里爬了出来,然后开始整理自己凌.乱的秀发与衣物。
如来时一般,金猱也拍着肚皮,钻进了他衣服内,随即,李剑歌便携着程灵素走出了雅间。
下楼前,李剑歌瞥了更深处的几个包间一眼,那些南山剑宗的弟子们,正在其中。
待结完账,走出酒肆之时,已是日上三竿,烈阳高照,正当晌午。
两人并未急着回客栈,而是顺着人流,开始在城内闲逛。
此举,一是为了熟悉下环境,毕竟之后还要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二也是为了带着程灵素一起散散心。
不得不,贺阳城无愧于南山郡治,千年名城的身份,着实不凡,人来人往,比肩接踵。
可谓李剑歌穿越而来,所见到的最繁华的城市,比之神雕世界的襄阳也要稍胜三分,那襄阳总归是军事前线,与安定了许久就贺阳城难以相较。
当然,所谓繁华,也只是在当世比较,若谈规模,与李剑歌前世的那些现代都市,也没得比,只是有其独特的中古风味罢了。
因而李剑歌对此见怪不怪,只是有些赞叹,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过,程灵素却又不同,她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繁华的城镇。
终究是少女心性,很快也就摆脱了之前的羞涩,瞪大了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四周,嘴里啧啧称奇。
见她这么快恢复了正常的状态,李剑歌自然乐见其成,当即便握着她的手腕,在四处游赏起来,不时驻足,若看到摊贩,便买些零食与她。
程灵素显得十分高兴,尽情地投入了进去,表现得与李剑歌前世那些沉湎于恋情的少女,并无什么两样。
只是,这可憋坏了躲在李剑歌袍服内的金猱,它听到外界动静,好奇得不行。
金猱抓耳挠腮,躁动不安,非常想要跑出来见识热闹。
但却被李剑歌无情镇.压,每次想要冒头,都被他给摁了回去,金猱尝试好几次后,尽是徒劳无功。
就在李剑歌一边陪着程灵素闲逛,一边与金猱暗地里不停斗争的时候,人群却忽地涌动起来,跟着,传来阵阵喧闹嘈杂之声。
只听有人大声喊道:“快些,走快,前边在比武呢,听是有人挑战‘狂风公子’袁天晨。”
人群如长龙般向城南涌去,李剑歌原本拉着程灵素,躲在一旁,不动如山。
听到这句叫喊后,心头一动,与程灵素对视了一眼,道:“素素,想不想去凑凑热闹?”
刚才的游玩,让程灵素.脸兴奋得通红,此刻也起了兴致,用力地头,回道:“好啊,李大哥,我们去看看吧。”
李剑歌洒然一笑,当即把她放在身前,随着人流,也赶了过去。
大概是因为那贺阳武会的原因,这城内聚集了不少武林中人,各个身高体壮,携刀带剑,都在往城南挤。
不过,在遇到李剑歌后,人流便不由自主地让开了条通道,仿佛被一股无形之力拨开的河水,故而两人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贺水的支流贯穿了贺阳城南,在支流两岸,便是城内最为繁华的中心地带。
水面上有许多花船,此刻尽管还未开张,两岸却也已是脂粉飘香。
李剑歌带着程灵素到达时,附近早就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
而中心地带,众人围观的目标,便是一艘花船,花船长约四五丈,船头,一名健硕的男子,正抱剑伫立。
不一会,从船舱中,又走出来一个青年,生得剑眉星目,倒着实俊俏,腰间也同样挂着一柄长剑,推门而出后,懒洋洋的望向了船头的男子。
在周围人群的热切的谈论中,李剑歌很快知道了他们的名字,那从花船中走出来的,正是所谓的“狂风公子”袁天晨。
船头抱剑的男子,则名叫柳义卿,外号“多情剑”,两人皆是这越州武林青年一代中的佼佼者。
此番,却是因为争夺一个叫做姬蕊的花船名妓,从而起了冲突,正要决斗。
(这一章是补昨天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