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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赵长山看到简恒出来了,对着简恒竖起了大拇指。
可是目光却不由的望向了简恒的脚,发现他现在两只脚都光着了,脚上只着了一双袜子。
“可以什么啊,把这东西给我直接挂那颗树上去,除非是我,否则的话无论谁来了都给!如果有人抢……”简恒刚想说拿枪干他,这才才想起来自家的牧场里根本没有一支枪,空有一张狩猎许可证却没有枪,郁闷啊。
简恒想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算了,有人来要你让他找我”。
说完简恒解开了缰绳,就着廊架的台阶翻身上了马。
正准备离开呢,发现布兰卡也上了马,于是他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还带了一个小尾巴:“你就别跟着了,我回宿舍换鞋去,你呢先把马还了,想洗澡呢就快去,然后直接来餐厅吃饭就可以了。赵哥,她那份特殊,给她弄上一碗米饭,然后一个硬菜,把你早上说的给她弄两个!”
讲完这些,也不待赵长山回答,自己一打马独自奔了。
赵长山则是看着布兰卡说道:“你今天算是有口福了!”
“怎么?”布兰卡骑在马上好奇的问了一句。
漂亮姑娘总是勾人的,赵维这里抢着说道:“我叔刚卤好了十来只猪手,才配好的料,在这儿可算是头一锅,让你给赶上了!”
没有听明白猪手是什么东西,布兰卡于是出声问了一句。
当然不缺解释的人了,这下黄小冬又耐心的给布兰卡解释了一遍。
赵长山这边看到了这样的情况,微微摇了摇头,然后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嘟囔着:小子们住在这地方,有点儿憋闷了啊!
一边嘟囔一边抬头望了一下四周,心中跳出了一个念头:山明水秀的确是个好地方,但是就是缺女人啊!
不提赵长山这边满肚子的不和谐念头。
简恒骑马到了屋前,回屋换了一双鞋,然后再把马送回马栏,等着准备进餐厅吃饭的时候,迎面遇到了老沃什。
老头看到简恒老远开始按喇叭了,到了简恒的身边,车一停迫不及待的跳了下来。
“吉恩,你家的那只公鸡跑到我家去了,把我们家所有的公鸡都啄的不敢回家了!”老头一下子车立马开始告起了状。
“我们家的公鸡?”
简恒想了一下就明白是谁了,除了那只光腚鸡还能有谁。
只不过现在那只光腚鸡已经不光腚了,原本光着的地方毛已经长起来了,不光是毛长起来了,个头也变大了,毛色也变得更加鲜亮了。
虽然还不算是一只完美的大公鸡,但是那模样已经出来了,眼看着就要出落成一只极帅气的公鸡了。
只不过这只帅气的光腚鸡自从屁股上毛长起来之后,就有点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架式,时不时的就没个影。
简恒对它也没有办法,像大牛、二虎和乾隆这仨,心里呼唤一声,如果在附近几英里之内,还能奔过来。
这货简恒在心中就算是喊破了喉咙,虽可以感觉到那种联系,但是人家光腚鸡根本就不听简恒的。
属于没有集体主义观念,并且极其散漫的家伙,一次两次之后,简恒也只能由它去了。
“下次再这样拿枪打吧!”简恒直接扔下了一句。
这话一出来,老沃什的老脸不知不觉的红了一下,老头不好意思说自己几次都没有打中,一向对于枪法自信的老头,这次偏偏失了手,明明是心中十拿九稳的事情,但是枪一响,全都偏了。
一枪过后,再想打,那只鸡就混进了鸡群,然后三两下就不见鸡影子了。
像老沃什这样的老顽固,跟简恒的关系好归关系好,像是这种事情他们是不会想太多这里那里的,他们神经都挺简单的。
况且一只鸡并不是一头牛,最多打了把鸡给简恒送过来好了,这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能想到的最大善意了。
不得... -->>
“可以!”
赵长山看到简恒出来了,对着简恒竖起了大拇指。
可是目光却不由的望向了简恒的脚,发现他现在两只脚都光着了,脚上只着了一双袜子。
“可以什么啊,把这东西给我直接挂那颗树上去,除非是我,否则的话无论谁来了都给!如果有人抢……”简恒刚想说拿枪干他,这才才想起来自家的牧场里根本没有一支枪,空有一张狩猎许可证却没有枪,郁闷啊。
简恒想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算了,有人来要你让他找我”。
说完简恒解开了缰绳,就着廊架的台阶翻身上了马。
正准备离开呢,发现布兰卡也上了马,于是他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还带了一个小尾巴:“你就别跟着了,我回宿舍换鞋去,你呢先把马还了,想洗澡呢就快去,然后直接来餐厅吃饭就可以了。赵哥,她那份特殊,给她弄上一碗米饭,然后一个硬菜,把你早上说的给她弄两个!”
讲完这些,也不待赵长山回答,自己一打马独自奔了。
赵长山则是看着布兰卡说道:“你今天算是有口福了!”
“怎么?”布兰卡骑在马上好奇的问了一句。
漂亮姑娘总是勾人的,赵维这里抢着说道:“我叔刚卤好了十来只猪手,才配好的料,在这儿可算是头一锅,让你给赶上了!”
没有听明白猪手是什么东西,布兰卡于是出声问了一句。
当然不缺解释的人了,这下黄小冬又耐心的给布兰卡解释了一遍。
赵长山这边看到了这样的情况,微微摇了摇头,然后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嘟囔着:小子们住在这地方,有点儿憋闷了啊!
一边嘟囔一边抬头望了一下四周,心中跳出了一个念头:山明水秀的确是个好地方,但是就是缺女人啊!
不提赵长山这边满肚子的不和谐念头。
简恒骑马到了屋前,回屋换了一双鞋,然后再把马送回马栏,等着准备进餐厅吃饭的时候,迎面遇到了老沃什。
老头看到简恒老远开始按喇叭了,到了简恒的身边,车一停迫不及待的跳了下来。
“吉恩,你家的那只公鸡跑到我家去了,把我们家所有的公鸡都啄的不敢回家了!”老头一下子车立马开始告起了状。
“我们家的公鸡?”
简恒想了一下就明白是谁了,除了那只光腚鸡还能有谁。
只不过现在那只光腚鸡已经不光腚了,原本光着的地方毛已经长起来了,不光是毛长起来了,个头也变大了,毛色也变得更加鲜亮了。
虽然还不算是一只完美的大公鸡,但是那模样已经出来了,眼看着就要出落成一只极帅气的公鸡了。
只不过这只帅气的光腚鸡自从屁股上毛长起来之后,就有点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架式,时不时的就没个影。
简恒对它也没有办法,像大牛、二虎和乾隆这仨,心里呼唤一声,如果在附近几英里之内,还能奔过来。
这货简恒在心中就算是喊破了喉咙,虽可以感觉到那种联系,但是人家光腚鸡根本就不听简恒的。
属于没有集体主义观念,并且极其散漫的家伙,一次两次之后,简恒也只能由它去了。
“下次再这样拿枪打吧!”简恒直接扔下了一句。
这话一出来,老沃什的老脸不知不觉的红了一下,老头不好意思说自己几次都没有打中,一向对于枪法自信的老头,这次偏偏失了手,明明是心中十拿九稳的事情,但是枪一响,全都偏了。
一枪过后,再想打,那只鸡就混进了鸡群,然后三两下就不见鸡影子了。
像老沃什这样的老顽固,跟简恒的关系好归关系好,像是这种事情他们是不会想太多这里那里的,他们神经都挺简单的。
况且一只鸡并不是一头牛,最多打了把鸡给简恒送过来好了,这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能想到的最大善意了。
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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