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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问我为什么认识你?”
“……你怎么知道?”胡来来觉得叶孟沉身边的人好像都会读心术,被看穿后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好奇,为什么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按理说,如果我们见过面,我肯定会对你有印象吧。”
“万一不是见面认识的,而是叶孟沉给我看了你的照片,特意让我好好照顾你呢。”
叶孟沉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胡来来怕她是在钓鱼执法,态度十分小心谨慎,甚至没有正面回答,选择了最安全的拍马屁:“我觉得程教官不像是会开后门的人。”
一听这话,程霭回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叹了口气,不和她兜圈子了,回道:“你当然不认识我,谁让你的眼睛里只有叶孟沉一个人。”
程霭第一次见胡来来是七年前,在叶孟沉的狐朋狗友为他办的送别派对上。
当时的京城会所还没易主,也没现在这么有名,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受欢迎程度,一有什么值得庆祝或是高兴的事,这些财大气粗的主儿就会包下“四时好”,彻夜狂欢。
“四时好”是这里最大的包厢。
晚上十点,里面灯光昏暗,烟雾缭绕,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酒精味,刚成年或是即将成年的少年们疯起来没个限度,音乐声开到最大,肆意扭动着年轻的身体。
就是这样声色犬马的场合,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姑娘。
看见的人还以为是谁家小孩走错了地方,可她只在门口东张西望了一小会儿,而后直冲冲地朝包厢的另一边跑去,最后站在今晚的主人公旁边,一把抢过他指间的烟,扔在地上。
“咚咚咚”地用力踩灭后,她一本正经地教育道:“抽烟会让人变笨的。”
“那怎么没见你聪明到哪儿去。”
说话的是陈科。
由于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胡来来几面了,所以逗起来得心应手,再反观一旁的叶孟沉,从看见她的那一刻起,紧皱的眉头便没有松开过,一抬手,把小姑娘捞到自个儿面前。
“谁让你来的。”
“叶爷爷啊。”面对这番质问,胡来来一点都不怯场,早就准备好了要说的鬼话,“他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让我来和你好好道个别,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问问他。”
因为算准了他不会打这通电话,所以她撒起谎来毫无顾虑,至于真正的大功臣,当然是她的小姐妹,永远的情报后盾,李寒秋。
不过对叶孟沉而言,理由是什么并不重要,反正不可能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见招拆招道:“道好了,走吧。”
“……”
胡来来赶紧挣脱开他的手,不管三七二十一,随手抓住一个东西便死死抱住,说什么也不肯撒手,最后只能由被她抱住的东西代表发言。
“人小姑娘辛辛苦苦跑来看你,你能不能有点礼貌,尽尽地主之谊啊。再说了,这里又不是什么乌烟瘴气的地方,她想留下来玩就留下来玩啊,还能顺便早点见识见识这世上的男生都是些什么鬼样子,对她以后谈恋爱避开渣男百利而无一害。”
陈科有理有据地分析着,末了,还征求了一下当事人的想法:“对吧,小朋友。”
“嗯嗯嗯!”
胡来来没怎么听懂他说的话,只知道他是在帮自己求情,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表明强烈认同他的观点。
闻言,叶孟沉冷哼了一声,没想到小姑娘的胳膊肘这么快就往外拐了,见她细细的脖子点得都快折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晃了晃她的脑袋,不悦道:“嗯你个头,是不是又皮痒了?”
“……”
胡来来被晃得有点晕,双手在半空中胡乱扑腾着,陈科看不过去,开始搬救兵:“你也太不要脸了吧,居然连小孩子都恐吓,程霭,快过来!”
很快,救兵赶了过来,他立马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快点带着小姑娘离开,自己则一边拉着叶孟沉往喝酒的吧台走,一边继续劝说着。
“行了,你就让她玩一会儿吧,有程霭陪着,怕什么。哦,还有,今天别指望贺霆舟能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喜欢这类场合,反正他说了今晚他请客,对你也算是仁至义……”
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胡来来的肩膀往下一垮,被带到稍微安静的区域后,正襟危坐着,明明不太适应这样的环境,偏偏还要装作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样子,这样的装腔作势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程霭忍俊不禁,试着和她搭话,说道:“他们就在旁边喝酒,你想找叶孟沉随时都可以过去。”
“我才不要去找他。”
她好像还在记仇,程霭也没有拆穿她的小心思,只是问道:“嗯,那你要不要唱歌?”
唱歌?
虽然胡来来不是喜欢在众人面前表演的性格,但还是考虑了一下这个提议,因为她想起以前爷爷带她去公园遛弯,也经常让她唱唱歌跳跳舞,路过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夸她唱得好跳得好。
所以,这应该是件可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事吧?对于让叶孟沉不忘记她这件事也有帮助吧?
这么一权衡后,她点了点头。
于是程霭把话筒递给了她,问道:“唱什么,《爱的供养》还是《见或不见》?”
“可以唱别的么?”
“可以啊,你想唱什么?”
当时清穿剧《宫锁心玉》正在热映,主题曲片尾曲更是红遍大街小巷,程霭家里有个和她差不多年龄的表妹,就是这部剧的忠实粉丝,成天抱着手机唱,还以为她也会喜欢。
事实上,胡来来平时不怎么看电视,也不赶潮流,身上的艺术细菌全都源于两位老人的熏陶,接过话筒后认真想了想,从自己的歌单里选出一首好评度最高的歌。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
全场寂静。
等她一曲歌毕,整个包厢的人都觉得自己沐浴在党的光辉下,恨不得现在就冲回家挑灯夜读。
对此,陈科只能庆幸刚才把她留了下来,要不然哪儿能看见这么有趣的画面。
于是他拎了瓶酒,坐在叶孟沉的旁边,称赞道:“这小姑娘真是块宝啊,可惜属尾巴,成天只知道跟在你身后面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好。”
话音刚落,他搁在桌上的腿便挨了一脚,接着耳畔响起一道冷冰冰的声音:“碍着你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幽默细胞,老子开个玩笑都不行?”
“不行。”
“……”
日你奶奶个腿!
/> “想问我为什么认识你?”
“……你怎么知道?”胡来来觉得叶孟沉身边的人好像都会读心术,被看穿后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好奇,为什么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按理说,如果我们见过面,我肯定会对你有印象吧。”
“万一不是见面认识的,而是叶孟沉给我看了你的照片,特意让我好好照顾你呢。”
叶孟沉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胡来来怕她是在钓鱼执法,态度十分小心谨慎,甚至没有正面回答,选择了最安全的拍马屁:“我觉得程教官不像是会开后门的人。”
一听这话,程霭回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叹了口气,不和她兜圈子了,回道:“你当然不认识我,谁让你的眼睛里只有叶孟沉一个人。”
程霭第一次见胡来来是七年前,在叶孟沉的狐朋狗友为他办的送别派对上。
当时的京城会所还没易主,也没现在这么有名,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受欢迎程度,一有什么值得庆祝或是高兴的事,这些财大气粗的主儿就会包下“四时好”,彻夜狂欢。
“四时好”是这里最大的包厢。
晚上十点,里面灯光昏暗,烟雾缭绕,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酒精味,刚成年或是即将成年的少年们疯起来没个限度,音乐声开到最大,肆意扭动着年轻的身体。
就是这样声色犬马的场合,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姑娘。
看见的人还以为是谁家小孩走错了地方,可她只在门口东张西望了一小会儿,而后直冲冲地朝包厢的另一边跑去,最后站在今晚的主人公旁边,一把抢过他指间的烟,扔在地上。
“咚咚咚”地用力踩灭后,她一本正经地教育道:“抽烟会让人变笨的。”
“那怎么没见你聪明到哪儿去。”
说话的是陈科。
由于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胡来来几面了,所以逗起来得心应手,再反观一旁的叶孟沉,从看见她的那一刻起,紧皱的眉头便没有松开过,一抬手,把小姑娘捞到自个儿面前。
“谁让你来的。”
“叶爷爷啊。”面对这番质问,胡来来一点都不怯场,早就准备好了要说的鬼话,“他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让我来和你好好道个别,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问问他。”
因为算准了他不会打这通电话,所以她撒起谎来毫无顾虑,至于真正的大功臣,当然是她的小姐妹,永远的情报后盾,李寒秋。
不过对叶孟沉而言,理由是什么并不重要,反正不可能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见招拆招道:“道好了,走吧。”
“……”
胡来来赶紧挣脱开他的手,不管三七二十一,随手抓住一个东西便死死抱住,说什么也不肯撒手,最后只能由被她抱住的东西代表发言。
“人小姑娘辛辛苦苦跑来看你,你能不能有点礼貌,尽尽地主之谊啊。再说了,这里又不是什么乌烟瘴气的地方,她想留下来玩就留下来玩啊,还能顺便早点见识见识这世上的男生都是些什么鬼样子,对她以后谈恋爱避开渣男百利而无一害。”
陈科有理有据地分析着,末了,还征求了一下当事人的想法:“对吧,小朋友。”
“嗯嗯嗯!”
胡来来没怎么听懂他说的话,只知道他是在帮自己求情,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表明强烈认同他的观点。
闻言,叶孟沉冷哼了一声,没想到小姑娘的胳膊肘这么快就往外拐了,见她细细的脖子点得都快折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晃了晃她的脑袋,不悦道:“嗯你个头,是不是又皮痒了?”
“……”
胡来来被晃得有点晕,双手在半空中胡乱扑腾着,陈科看不过去,开始搬救兵:“你也太不要脸了吧,居然连小孩子都恐吓,程霭,快过来!”
很快,救兵赶了过来,他立马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快点带着小姑娘离开,自己则一边拉着叶孟沉往喝酒的吧台走,一边继续劝说着。
“行了,你就让她玩一会儿吧,有程霭陪着,怕什么。哦,还有,今天别指望贺霆舟能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喜欢这类场合,反正他说了今晚他请客,对你也算是仁至义……”
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胡来来的肩膀往下一垮,被带到稍微安静的区域后,正襟危坐着,明明不太适应这样的环境,偏偏还要装作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样子,这样的装腔作势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程霭忍俊不禁,试着和她搭话,说道:“他们就在旁边喝酒,你想找叶孟沉随时都可以过去。”
“我才不要去找他。”
她好像还在记仇,程霭也没有拆穿她的小心思,只是问道:“嗯,那你要不要唱歌?”
唱歌?
虽然胡来来不是喜欢在众人面前表演的性格,但还是考虑了一下这个提议,因为她想起以前爷爷带她去公园遛弯,也经常让她唱唱歌跳跳舞,路过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夸她唱得好跳得好。
所以,这应该是件可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事吧?对于让叶孟沉不忘记她这件事也有帮助吧?
这么一权衡后,她点了点头。
于是程霭把话筒递给了她,问道:“唱什么,《爱的供养》还是《见或不见》?”
“可以唱别的么?”
“可以啊,你想唱什么?”
当时清穿剧《宫锁心玉》正在热映,主题曲片尾曲更是红遍大街小巷,程霭家里有个和她差不多年龄的表妹,就是这部剧的忠实粉丝,成天抱着手机唱,还以为她也会喜欢。
事实上,胡来来平时不怎么看电视,也不赶潮流,身上的艺术细菌全都源于两位老人的熏陶,接过话筒后认真想了想,从自己的歌单里选出一首好评度最高的歌。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
全场寂静。
等她一曲歌毕,整个包厢的人都觉得自己沐浴在党的光辉下,恨不得现在就冲回家挑灯夜读。
对此,陈科只能庆幸刚才把她留了下来,要不然哪儿能看见这么有趣的画面。
于是他拎了瓶酒,坐在叶孟沉的旁边,称赞道:“这小姑娘真是块宝啊,可惜属尾巴,成天只知道跟在你身后面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好。”
话音刚落,他搁在桌上的腿便挨了一脚,接着耳畔响起一道冷冰冰的声音:“碍着你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幽默细胞,老子开个玩笑都不行?”
“不行。”
“……”
日你奶奶个腿!